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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單位別
「單位帳號」申請資格說明
  • 從事科技或產業研究發展工作之政府機關、公立研究機關(構)、大學校院、行政法人或財團法人研究機構及民間產業機構。
  • 不受理以「集團名義」申請。
  • 不受理以「本國分公司/公司部門」名義申請。(一律以本國總公司名義申請,但外國在台設立之分公司並於本國領有依法設立證明者,不在此限)
  • 政府機關、公立研究機關(構)不得以內部單位或附屬機構名義申請。
  • 本單位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布之最新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及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
為維護資訊安全,本系統定期清查2年以上無登入紀錄之帳號並停用該帳號,敬請留意。
如需啟用帳號,請洽專案辦公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