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類別 | 員額申請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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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標題 | 提醒未完成服勤管理規定及服務契約之用人單位,於99/12/24前完成登錄作業 |
公告時間 | 2010/12/22 14:06:12 |
最後更新時間 | 2010/12/22 14:06:12 |
公告內文 | 1.尚未完成服勤管理規定及服務契約線上登錄作業之用人單位,請務必於99年12月24日(五) 23:59前完成。
※若 貴單位已於過去年度完成服勤管理規定及服務契約備查者,請務必先調閱現行備查通過之版本,詳細檢視後撰擇「沿用已備查通過版本」或「申請修改,並重新送出審查」。如選擇沿用已備查通過版本,未進行修改者,該項文件則不需要再次函文備查;若選擇申請修改,則該項文件務必重新執行備查作業。 2. 若未於99年12月24日(五)前完成服勤管理規定及服務契約登錄者,將納入本制度管理考核及獎懲課責事證。並由內政部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正或仍未函送備查者,內政部得廢止其原核配員額、限制其申請之員額或於一定期間內不得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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