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類別 | 甄選作業訊息 | |||
---|---|---|---|---|
公告標題 | 研發替代役103年度役男線上報名作業於1/15 9:00(星期三)開始受理申請 | |||
公告時間 | 2014/01/14 16:53:51 | |||
最後更新時間 | 2014/01/15 12:16:22 | |||
公告內文 | 一、103年度役男報名作業時間如下:
線上報名、資料繳件時間:103年1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7月31日(星期四)下午5時截止。(以親送或當日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及證明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律採線上報名) 於研發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 https://rdss.nca.gov.tw )進行帳號申請及登錄報名,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後, 列印具浮水印之正本報名資料表(含簽章)及交件清單(黏貼證明文件),併應備證明文件, 於規定期限內以掛號寄送至「研發替代役專案辦公室」(地址: 22041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6樓)。 ※役男(已畢業者)於資訊管理系統完成報名作業後,即可列印「役男報名資料表(供戶籍地役政單位註記請服研發替代役,以產生暫不予徵集效果)」,請自行親送或以掛號郵寄至戶籍地役政單位。 ※報名資料優先查驗對象,需下列3項皆完成者: (1)役男報名資料寄達(2)已畢業(3)面試洽談完成 優先處理! (二)應備證明文件: 1.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2. 報名學程之學歷證明(畢業證書)或在學證明(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檢附之學生證上, 如果無法查驗「報名學程」(碩士/博士)及「就讀科系」資料,請務必另外再提供其他在學證明(如:報名學程之上學期成績單或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以供查驗。﹞ 3. 如前項學歷證明文件,若為國外證明文件,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及檢附中文譯本正本乙份。 ※報名資料繳交時,檢附報名學程之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報名學程之修業狀態若填寫「已畢業」者,請繳交畢業證書影本;填寫「就讀中」者,請繳交學生證影本。 報名學程之學歷證明文件內容,應揭露足以查驗「報名學程(碩士/博士)」及「就讀科系(所)」資料為必要條件。 三、「報名及甄選【單位/公司/役男】」專區內,提供103年度役男報名作業文件參考,詳如下方相關連結區檔案下載參閱:(請自行下載參閱) 1.103年度役男報名及用人單位甄選作業實施計畫(公告版) 2.103年度役男報名作業系統操作說明 如有任何相關問題,請洽研發替代役專案辦公室(TEL:02-89692099#207#208) |
|||
附件資料 |
|
|||
相關連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