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類別 | 一般訊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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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標題 | [公告]用人單位進用研發替代役役男應繳納之研究發展費金額。 | |
公告時間 | 2008/04/28 09:55:54 | |
最後更新時間 | 2008/04/28 17:02:48 | |
公告內文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台內役字第09708302121號 依據: 研發替代役研究發展費繳納標準第2條第2項。 事項: 用人單位進用具碩士學歷之研發替代役役男每人每月應繳納之研究發展費金額為新臺幣3萬4,100元;進用具博士學歷之研發替代役役男每人每月應繳納之研究發展費金額為新臺幣3萬9,010元。 公告來源【行政院公報】: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4077/ch02/type3/gov10/num2/Eg.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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