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類別 | 管理考核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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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標題 | 役男申請核准出境護照不用再蓋章 |
公告時間 | 2016/12/26 16:24:34 |
最後更新時間 | 2016/12/26 17:14:41 |
公告內文 | 自105年12月28日起,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役男申請出境經主管機關審核並發給核准文件(替代役役男出境核准通知單)後,即得持護照及出境核准通知單辦理通關手續,護照不用再核蓋「出國核准章」囉!
為達到簡化出境作業程序及節能減碳精進目標,請各用人單位及役男注意配合辦理相關事項如下: 一、辦理役男出境申請作業,應附加填註役男「護照號碼」及「護照效期截止日期」。 二、役男換發新護照時,原以舊護照號碼核發之核准通知單作廢,應依新護照號碼及新護照效期截止日期重新申請,方能辦理出境。 三、預訂於105年12月28日以後出境,且已於本(105)年度提前申請核准有案者,得依下列方式辦理出境: (一)役男護照已核蓋出國核准章戳者,可逕持護照及原核准函辦理通關手續。 (二)役男護照尚未核蓋出國核准章戳者,可送蓋章戳後,逕持護照及原核准函辦理出境;或由用人單位撤銷原申請案,依上述作業重新申請,役男取得核准通知單辦理出境,以省除役男護照核蓋出國核准章戳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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